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宝玉石饰品产品抽查实施规范》(CCGF-SZ-115-2016),对贵金属(金、铂、银、钯)饰品、镶嵌珠宝玉石饰品、镶嵌分级钻石饰品、珠宝玉石(未镶嵌)等四类饰品的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贵金属纯度(含量)、质量测量允差、有害元素限量、珠宝玉石鉴定及命名(含合成钻石)、钻石分级(适用时)等7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88家受检单位的89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5批次。本次抽查在所有检验项目上均发现了不合格产品,印记项目不合格43批次、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84批次、贵金属纯度(含量)10批次、质量测量允差项目不合格7批次、有害元素限量项目不合格2批次、珠宝玉石鉴定及命名(含合成钻石)项目不合格6批次、钻石分级项目不合格1批次。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
2016年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